关于在“教风学风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
加强考风考纪、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树立优良校风、学风、维护考风考纪,在期末考试中营造“诚信应考”的氛围,要求各学院在考前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学习考试规范,加强宣讲教育力度
1.学生
2.监考教师
二、加大考场监控力度,成立二级学院巡视组
校级巡视组除安排常规巡视外,在每场考试期间将还将安排一个机动组,在全校考场内随机进行抽查。
除教务处组织的校级巡视组外,要求各学院成立二级学院巡视组,对本学院的考场进行巡视。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二级学院巡视组成员名单及巡视安排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三、对常见的学生违纪手段要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对学生中已经出现的违纪苗头要坚决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常见的学生违纪手段,如“提前到教室占位,自行约定考场座位,在课桌上提前留下考试相关内容,考试期间上厕所,提前离场后通过手机向其他学生发送答案”等现象要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并向监考教师和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
四、根据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的情况要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考试期间,教务处将根据巡视记录进行“每日考试情况通报”。
对考场情况良好,能严格管理学生、抵制舞弊现象的教师要进行通报表扬,学院要有对应的奖励措施。
对不能履行监考职责,在监考过程中出现迟到、缺席、看报纸、接打电话、聊天、打瞌睡、玩手机等现象,对学生管理松懈,对违纪现象不批评、不制止、不管理的教师要进行通报批评,学院要将监考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五、按期完成考试资料的存档工作,组织学院自查
组织教师按时完成阅卷、总分、成绩登录、成绩分析及试卷装订工作,以教研室为单位完成考试档案材料的审核和自查工作,准备接受7月1日上午的教务处关于“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试卷存档工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