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风学风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7浏览次数:2468

 

关于在“教风学风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

加强考风考纪、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树立优良校风、学风、维护考风考纪,在期末考试中营造“诚信应考”的氛围,要求各学院在考前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学习考试规范,加强宣讲教育力度

1.学生

620前,通过班会组织学生再次学习《学生考试规则》(附件1)和《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附件2),并对其中“按要求携带学生证”、“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座”、“学生的书包、书本、资料等统一放到指定地点、关闭通讯工具”等要求及原因进行宣讲和强调。将考试安排准确通知给学生。要求学生认真复习,诚信应考,不要怀有侥幸心理。

2.监考教师

620前召开全体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会议,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员守则》(附件3),将监考安排准确通知给相关教师,并要求教师根据《监考员守则》(印制于试卷袋背面)在考场内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学生,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尤其严禁在考场内玩手机。教务处将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随机抽查各学院组织教师学习的情况。

二、加大考场监控力度,成立二级学院巡视组

校级巡视组除安排常规巡视外,在每场考试期间将还将安排一个机动组,在全校考场内随机进行抽查。

除教务处组织的校级巡视组外,要求各学院成立二级学院巡视组,对本学院的考场进行巡视。请各学院于620日前将二级学院巡视组成员名单及巡视安排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三、对常见的学生违纪手段要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对学生中已经出现的违纪苗头要坚决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常见的学生违纪手段,如“提前到教室占位,自行约定考场座位,在课桌上提前留下考试相关内容,考试期间上厕所,提前离场后通过手机向其他学生发送答案”等现象要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并向监考教师和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

四、根据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的情况要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考试期间,教务处将根据巡视记录进行“每日考试情况通报”。

对考场情况良好,能严格管理学生、抵制舞弊现象的教师要进行通报表扬,学院要有对应的奖励措施。

对不能履行监考职责,在监考过程中出现迟到、缺席、看报纸、接打电话、聊天、打瞌睡、玩手机等现象,对学生管理松懈,对违纪现象不批评、不制止、不管理的教师要进行通报批评,学院要将监考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五、按期完成考试资料的存档工作,组织学院自查

组织教师按时完成阅卷、总分、成绩登录、成绩分析及试卷装订工作,以教研室为单位完成考试档案材料的审核和自查工作,准备接受71日上午的教务处关于“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试卷存档工作检查”。

                                   

附件1:学生考试规则

附件2: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

附件3:监考员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