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级外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14浏览次数:1959

   

   根据湖北第二我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文件精神,2021外国语言文学本科生实行大类招生培养,采用1+3”培养模式为做好2021外国语言文学本科专业分流工作,保证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阶段的有机衔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制定2021外国语言文学本科生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胡崇芝刘晖

副组长:吴少明欧秋耘胡波

 员:冶慧颖、唐植君、汪燕华陈曦杨露、金汤华丹丹戴薇

黄华明伍晓飞

二、分流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选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

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兴趣、志向和特长,按照第一学期期末专业课考试平均成+高考英语成绩排序,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三)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

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三、专业分流计划

1 分流计划表

专业名称

计划分流人数(上限)

英语(3-4个班

30/

翻译(1-2个班

25/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外国语言文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从第二个学期开始,具体步骤如下:

1. 专业分流前,组织大类内各专业对学生进行一次详细专业介绍(采用发放纸质、电子材料或宣讲等方式)。

2. 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意向,选择志愿,按顺序填个志愿

3.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评,依据原则:志愿优先,按照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排序;同等顺序志愿下,根据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专业课平均分+高考英语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位)排序,排序靠前的优先分流;当出现同等志愿,成绩排序并列时,以综合英语成绩排序,综合英语成绩相同再依次以英语口语英语视听说成绩进行排序

4. 如第一志愿未满足者,按照第二志愿再进行考评和分流,依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公示

5.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

五、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2. 取得学籍的入伍学生,退伍复学后,专业分流时优先考虑个人志愿。

3. 因学籍异动从其他专业、年级转入的学生,异动前已经确定专业的仍在原专业学习。

4. 本实施细则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

5. 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外国语学院

2022413 

 

附件:2021级外国语言文学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