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要求,做好学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第二我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为“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和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
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723亩,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设有15个二级学院,57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万多人。学校将秉承“学高、身正、诚毅、笃行”的校训,坚持“正己达人、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计划招生人数 | 学制 | 学费 |
日语 | 100人 | 2年 | 4000/学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0人 | 2年 | 5200/学年 |
学生住宿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为每生每学年1080元。
三、专业介绍
1. 日语
日语(第二学士学位)本科专业立足光谷、面向湖北,以“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为方针,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日语基本功和专业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发展需求的多元化日语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场对日语专业人才的需求,能在日资或中日合资企业、外经外贸等部门从事日语翻译、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基础日语、日语视听说、日语会话、日语阅读、日语基础写作、笔译理论与实践、口译理论与实践、日本概况、日语语言学概论、日本文学概论、日本文学作品选读。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第二学士学位)本科专业秉承“立足光谷,面向湖北,服务基础教育信息化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思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掌握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外语运用能力、奉献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能在教育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分析、设计、开发运维和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算法设计与分析、软件工程等。
四、报名条件
1.报名考生必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或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报名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相关录取要求。
五、报名方式
请考生于2022年8月5日-8月15日登陆“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报名。
六、选拔与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由招生学院根据相关专业人培养要求和学院实际研究制订,并报教育厅备案。学校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录取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七、报到及其他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2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不予注册学籍和档案退回等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具体负责。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4.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教务处:027-62430351;招生就业处:027-52104796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日语专业:13638605989(王老师)
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5327192396(刘老师)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7:00
九、监督机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27-52104791
十、本简章由湖北第二我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北第二我院
2022年7月26日